豪門幽魂-亨利•詹姆斯


出版社:遠流,作者:亨利.詹姆斯,譯者:柯宗佑,出版日期:2013/10/01

什麼!小說就這樣結束了,亨利•詹姆斯到底想說什麼?女老師到底是真的見鬼,還是發瘋失去理智?小孩們到底是無辜的小天使,還是邪惡的小惡魔啊?問題是好像每種解釋都說的通,但每種說法又有不足的地方,只能說經典就是這樣,不同人讀,有不同的想法。不過<<豪門幽魂>>(又翻<<碧廬冤孽>>)真的是讓我又怕又想看,就像在看恐怖電影一樣,用手遮住眼睛,卻又忍不住透過指縫想偷看的感覺,好奇感被挑逗百分百!

小說的故事很簡單,主要就是一個涉世未深的年輕女老師,受僱到一家豪宅之中,照顧一對兄妹。僱用女老師的多金帥哥男主人,告訴她,她有權處理每一件事,唯一的條件就是發生任何事都不準來煩他。女老師接下了這份工作之後,卻發現事情沒有她想的那麼簡單!她在房子裡看到了貌似男主人的鬼魂,和已故的女家教,她懷疑看似天真的孩子們其實已被鬼魂污染而墮落,到底真相是什麼,就看讀者自己的判斷。


我找了一些資料,解讀的方式大概有兩種,一種是真的有鬼,另一種是女老師的心理狀態不正常。若是第一種,那女老師就是保護孩子的純真不被惡魔誘惑的英雄,若是第二種,就是女老師才是惡魔,因為自己失去理智而把孩子們嚇的半死(有一個還真的死了!)。

第一種解釋很有禁忌的味道,男鬼魂對小男孩做了不該做的事(性方面的),同樣的女鬼魂也對小女孩做了類似的事,導致兩人行為偏差,小男孩還因此被退學。其實被退學的原因,亨利•詹姆斯一直沒明講,但在書中,小男孩自己說到,他說了一些話,對喜歡的人說了一些說,才被退學(p248),是怎樣的話嚴重到讓他被退學,而校方又羞於在信中提及呢?那應該就是同性戀方面的事了,畢竟「性」的話題在維多利亞時代是個禁忌,所以小說中,從沒有明白寫出那兩個小孩到底做了什麼事,只是一直說他們被教成怎樣,說會變得很壞之類等曖昧不明的話。

最後當女老師和小男孩對質的時候,女老師戰勝了鬼魂,讓他再也無法纏著小男孩,小男孩再也看不見鬼魂了。會採這個解釋,前題之下當然是要相信老師沒瘋才行,那怎麼証明她沒瘋呢?應該是一開始楔子的部分說的,這個女老師後來還當了別人的老師,既然還能當別人的老師,那她大概沒瘋吧!

那麼第二種解釋,則是從心理分析的角度來看待女老師撞鬼的這件事,她會見鬼,而且還是一個跟男主人長得很像的鬼,是因為她對男主人的暗戀所投射出的影像。但因為自己身份配不上主人,只能不斷的壓抑自己的感情,這得不到發洩的情感把自己逼得生出了幻覺。一方面因為主人再三交待不能煩他,女老師心想若是編造出鬧鬼一事搞不好可以讓男主人注意到自己,甚至來豪宅一趟。

女老師說她看見前女家教的鬼魂,其實也是她自己的分身。那個女鬼魂和她一樣在寫信,寫一封寄不出去的信,就像女主角想寫信給男主人一樣。另外女鬼魂和男鬼魂(男主人的分身)偷來暗去(性方面的),也是女主角對男主人情慾的渴求。

女老師對男主人的愛戀還投射到小男孩身上,她把小男孩看成男主人的分身,說他像個小紳士,深深被吸引,還同他親吻,到最後甚至讓女管家把小女孩帶走,好讓她可以單獨和小男孩相處。她說,她們好像一對年輕夫婦,很害羞默不作聲。(p235)  

在188頁還出現這種場景(對話),「我(女老師)故事放下蠟燭,擺在離我們(女老師和小男孩)不遠處,接著襲床緣而坐。他一臉親切,向我伸出那隻熟悉的手,我便問他:「你在想什麼?」「親愛的,除了想妳,還能想什麼?」「你很在乎我,我當然高興,但你這種在乎方式,還是算了吧!你還是乖乖睡覺比較好。」「這樣嗎?說真的,我們之間發生的怪事,讓我想個不停。」⋯⋯「邁爾斯,什麼怪事?」「還用說,當然是妳管教我的方式,外加其他事啊!」這些敘述實在很難不讓人想入非非,是否女老師和小主人之間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禁斷之戀?難不成女老師有戀童癖?而最後女老師對小男童的愛把他給弄窒息了,把小女孩給嚇得一下子老很多,故事到此結束。

不過我還看到另一種解釋來自<<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>>,作者湯瑪斯•佛斯特認為,女教師在書裡代表的是一種令入窒息無法呼吸,控制式的母愛,而男主人不在豪宅裡則代表著缺席的父愛。總之,不管亨利•詹姆斯寫<<豪門幽魂>>想傳達的意思究竟是哪一種,我覺得都沒關係,因為不管是哪一種都很有趣,可能讀第一次覺得是這樣,讀第二次又是那樣,我想這就是亨利•詹姆斯的用意。他故意用一些模擬兩可的文字、令入容易迷失的代名詞、以及欲言又止的言外之音,讓人不斷的想探究故事背後的意義,想一讀再讀。而經得起不斷咀嚼思考的小說,就是好書的証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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